为构建劳动和谐关系,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近日费县总工会组织工作人员到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临沂分公司和费县德顺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指导 “1+3”集体合同签订。企业工会与行政代表经过数轮谈判,就提高职工工资水平、节假日加班补助和各项奖励措施达成一致:除了按时足额发放降温费、餐费补贴等福利和奖金外,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工资还将上涨。
在推进工资协商的过程中,费县总工会坚持“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破解工资集体协商难题:对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开展协商;对生产经营困难、效益较差的企业,重点解决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问题;对非公企业,则参考当地工资指导线、消费指数等因素,重点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随企业效益增加而相应提高的问题。
开展企业“1+3”集体合同签订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理解沟通、真诚合作,有利于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是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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